自由時報 – 2013年4月25日 上午8:56〔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、孟慶慈/綜合報導〕
閒置多年的台南地院舊建築修復工程,經過七度發包,終於要在下月動工,預計斥資一億七百多萬元,以六百個工作天,完成主體建物補強、管線重新配置等工程,讓老建築再現風華。台南地方法院院長林勤純指出,台南地方法院創設於一八九六年,迄今已經有一百一十七年歷史,其間有一百年的時間,是設置在位於府前路上的舊建築內,這棟建築可說比任何一個員工都資深,因此,他認為「如何用心保存,是全體同仁最在意的事情。」民國九十二年,台南地院先提出委託修復計畫先期規劃,並以此在九十四年完成二級古蹟修復計畫,九十五年經司法院准予備查後,在九十七年提出修復工程計畫書。九十三年底,台南地院向司法院爭取經費,在建築物屋頂架設起巨大鐵皮棚架。其後因為舊建築涉及古蹟保存,幾經波折,直到去年九月文化部核定「國定古蹟原台南地方法院修復工程細部設計書圖」通過。整個計畫總經費共計新台幣一億七百六十七萬二千元,計畫分五年執行,其中專案管理、設計監造、施工紀錄工作報告書部分都已經先行發包執行,至於工程細部設計部分,由去年十一月到今年三月,經六次招標,終於在今年四月十日,由慶洋營造有限公司得標,工程預計五月啟動,工程為六百個工作天,希望儘早重現這棟老建築的昔日風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