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國定古蹟原台南地方法院修復工程」謹訂於本(102年)5月20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假古蹟東側廣場辦理開工典禮。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舊廈與總統府、省立博物館同為台灣日據時期三大「巴洛克式」建築,建築語彙多元而豐富,東側圓頂、原西側高塔不對稱平衡之設計,更是臺灣絕無僅有之作品,具有建築史之重要意義。此外,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舊廈於西元1912年肇建,除見證台灣重要司法史實之變遷外,原址更為史家連橫故居,明鄭時期「兵馬營」所在縣為國定古蹟,居於台灣現代史之重要一環。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舊廈隨著新廈之創建,已失去昔日風采,逐漸凋零、沒落,建築本體因颱風、地震、年久失修等因素,非採取積極作為,以整修、維護古蹟本體為短期目標,除回復古蹟舊有風華之外,更回應國民期許依法令規定,整修完成後適度開放。
「國定古蹟原臺南地方法院修復暨再利用修正計畫」經文化部函准核備查。再利用計畫空間配置概分為二大部分行政空間與展示空間,更可轉化為生活環境博物館(ECO-MUSEUM)即動態博物兼具實用,在原機關原使用下,發揮古蹟最大功能。
本院於98年度編列預算新台幣壹億零柒佰陸拾柒萬元辦理是項修復工程,有關工程設計監造委由葉世宗建築師事務所承辦,專案管理由卓銀永建築師事務所承攬,本古蹟修復工程細部設計書圖,經主管機關文化部審核同意備查後,本院依「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」辦理發包作業,102年4月10日辦理第7次開標,由慶洋營造有限公司得標。本工程工期為600日曆天。
古蹟修復完成除可典藏司法文物也能兼具教育功能,以司法為主軸,串連與之相關的各種議題、論點,使展示的主題更具深度及廣度。提供給民眾更多元的學習空間。期使民眾在參觀司法陳列文物之後,能瞭解司法演進脈動,找到切身有關的司法趣事,甚至能認知人權與法治觀念,已達法治教育的功能。另一方面,以「人」為主題來思考古蹟未來的展示,並由體驗的方式思考參觀展示的效果。 臺南市政府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舊廈古蹟,納入「孔廟」文化園區範圍內之重要景觀之一,環境整建目標,在使古蹟本體週邊及與孔廟文化園區的結合,古蹟整修完成後賦予古蹟建築新生命,讓大眾認知司法空間個特質,欣賞體會日治時期法院建築之美,展現基地歷史時空的深度,體驗精心營塑之空間所能具有的美感與藝術特質。